Thursday 17 January 2008

Re: 谁犯了什么错 承担什么责任

这电子邮件是由 yetaai (yetaai@gmail.com) 寄给你的,他认为你也许对这篇在 http://www.realcix.com/gl/public_html 的文章感兴趣。这不是垃圾邮件(SPAM),你的电邮地址也不会被纪录。

yetaai 写道:谁犯了什么错误 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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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犯了什么错 承担什么责任
Thursday, January 17 2008 @ 06:51 AM MST
作者︰ yetaai

[tag:引咎辞职 很黄很暴力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rating:20080117065107437 1 5 5]
我信赖广大网友的眼睛,所以我相信网友对"很黄很暴力"新闻的来龙去脉的猜测是真实的,并无夸张之处。我也尊敬莫之许和北风的道德水平,我想响应两位的号召,凭我的能力看一看,找找这一连串事件中,谁犯了什么错误,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王太华和王旭东先生签署颁布的56号令,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侵犯人权。应立即引咎辞职。公诉机关有权对二人立案审查,并提起公诉。建议二人主动投案,看看和检察院是否能达成和解,免于追究。

赵化勇,梁建增,石东梅,张淳,创造"新闻",严重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操守,还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情节比纸包子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其结果严重扰乱了社会次序。建议司法机构立马展开调查,提起公诉,追究其责任。

网友对***小同学展开人肉搜索令的,使用语言暴力攻击的,请祈祷,自责。我声明,我也曾在网络上也使用词语"脑残"称呼***小同学。如果其家人和同事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的,请和本人联系。本人意图和你们达成和解。和解不成,你们有权诉致法院,本人愿意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请在本博客留言和本人联系。


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心里话。

关于事情的脉络,可以看看底部的天涯论坛上的转贴。莫之许在致北风:关于张妹妹中评论说,

这个事情既然发生在一个未成年人身上,那么,一切的公开批评就必须立刻将她的个人因素屏蔽掉,这没有任何借口可言,张MM这个具体的人必须立刻绕过,而代换为"某女生",在这个意义上,王老版上照片而不处理同样是极其错误的。至于那个利用未成年人强暴全国人民的垃圾机构的垃圾节目的垃圾作法,再怎样的谴责都是不为过的,但是,对这种以未成年人为工具达到自己目的的垃圾做法的反击,却恰恰应该而且必须不以未成年人为工具,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仅在道义目标上,同时也在程序上全面战胜他们。

北风的原报道在这里。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很黄很暴力事件网友猜测,
   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
    出品人:赵化勇
    制片人:梁建增
    领衔主演:*** 海霞
    导演:石东梅 张淳
    剧情脉络:
    12月20号左右:广电总局领导谈话,确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正式版本,发出指令要求中央各媒体在主打新闻栏目中为该规定颁布做铺垫。
    12月27日上午:梁总接台座手令,要求配合广电总局制作相关新闻,发挥央视舆论导向先锋作用。梁总将该采访任务交给记者石东梅,张淳。
    12月27日上午10点三十五分:石张二人编制�!
��访计
划。
    12月27日上午10点三十八分:采访计划编制完毕。
    
    12月27日上午11时许,石张二人来到进入海淀区育英学校。
    
    校长:欢迎欢迎,欢迎记者同志到我校采访。有什么需要我们一定配合。
    石张二人说明采访目的,请校长挑选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配合采访。
    校长:我们这品学兼优的学生还真不少,真让我挑,还不知道要哪个好呢!
    校长秘书:*校长,我觉得上次"八荣八耻"作文大赛获奖的***还不错,您看呢?
    校长:哦,对啊,这个孩子是不错!*秘书,麻烦你去把***叫过来。两位记者,我们这位同学啊,小小年纪觉悟特别高,上次八荣八耻。。。。。。
    
    ***来到校长办公室。
    校长:**啊,这两位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今天他们要对你做一次采访,你可要好好配合啊,这可是能上电视的啊!
    
    记者(以下简称记):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哥哥姐姐好,我叫***,**的*,***的*。
    记:小朋友平常上网吗?上网经常做什么啊?
    *:上,但是上的不多,怕影响学习。上网就是查查资料。
    记:那上网的时候会不会总是碰到一些不适合你的东西啊?
    *:就看见了一次。上次我查资料的时候,突然跳出一个网页,不太好。
    记:那那个网页是什么内容的?
    *(不好意思):反正就是不太合适。
    记:是不是很黄很暴力?
    *:恩,很黄很暴力。
    记:那你怎么做的呢?
    *:我赶快给关了。
    记:好了,谢谢你啊,小朋友。也谢谢校长。
    
    
    
    12月27日下午2时许
    石:对,!
把这�
�留下。。。。
    张:恩,差不多了。
    
    
    12月27日19时。。。。。。
    全剧完

很黄很暴力的翻译,

中文版:很黄 很暴力
英文版:Very yellow and very violent
日本版:とても黄 色 ですとても暴力
荷兰版:Zeergeelenzeerhevig
葡萄牙版:Muitoamareloemuitoviolento
俄语版:Оченьжелтыйцветиоченьяростная
法语版:Trèsjauneettrèsviolent
德语版:Sehrgelbundsehrgewaltt?tig
意大利:Moltogialloemoltoviolento
西班牙:Muyamarilloymuyviolen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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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这个文章的评论在
http://www.realcix.com/gl/public_html/article.php?story=20080117065107437#comments

Monday 7 January 2008

又一起网络诉讼

转贴:网站转载“高莺莺之死”评论文章被关闭,似乎比电信黑箱监管的诉讼更火爆。

网警凭啥说“高莺莺案”评论不实

    -法官为何没看评论原文就断案
  
    -原告网站该告谁
  
    ◎文/本报记者 马军 ◎供图/国新图库
  
    一起涉及网上“虚假信息”的跨省案件,在2007年12月引发了网友争议。原告方更是认为法庭判了一起 糊涂案。
  
    原告网站转贴的一篇评论引用了媒体对高莺莺案的报道,提到湖北襄樊警方“抢夺尸体、强迫火化”等事。为 什么这样一篇评论,被远在千里之外的厦门网警认定为“虚假信息”?
  
    网络服务公司根据网警的公函,将该网站关闭,被告上法庭。为什么法院不做调查,直接采信厦门警方的说法?记者采访了此案的当事人和审判长,以及法 学家,以求理清来龙去脉。
  
    律师:法院断了个糊涂官司
  
    -网警一封公函导致网站被封杀
  
    一年多前,张元欣所在的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网站,转载了一篇《从“高莺莺之死”谈权利的有效监督》的评 论文章,文中引用了《民主与法治》杂志的报道,提到“襄樊警方在高莺莺死后抢夺尸体、强迫火化、烧毁衣物”,还 提到记者2006年到当地调查时,遭到不明车辆和人员的跟踪。
  
    由于西部律师网站的服务商——中资源网络公司位于厦门,当月,厦门市警方网监处就在网上监测到了这篇文 章,当即向中资源网络公司下发一封《关于删除网上虚假信息的函》,要求网络公司立即删除该文章。
  
    函中这样写到:“该内容为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为防止有关信息继续蔓延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请贵单位接此函后,立即 删除该文章。”至于厦门市网警凭什么认定该文章传播了虚假信息,目前尚不得而知。
  
    中资源网络公司在接到厦门网警的函后,当天就电话通知张元欣删除该文,但遭到张的拒绝。同日,网络公司便将该网站关闭。随后张律师提起诉讼,将网 络公司告上律师事务所所在地乌鲁木齐的法庭。
  
    -法庭上才见到公函
  
    “为什么你当初坚持不删这篇文章?”记者问张元欣律师。
  
    “那篇文章迄今还挂在新浪、人民网等各大网站,文中提到的一些事情,都是全国各大媒体报道过的,我们认为不是虚假信息,所以 才坚持不删。”张律师说。
  
    另外,张律师当初坚持不删文,还有一个原因。那天接到网络公司电话后,他要求网络公司给一个书面通知,但对方不给。“这样我 们就无法判断真假。千里之外给我打个电话,就让我们干什么事情,这很可笑。甚至连警方的函,我们也是一直到开庭后才看到。”
  
    “如果文章没有传播虚假信息,关闭我们的网站自然就构成侵权!我们在庭辩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此文不是虚假信息,法院在审 理时应对此进行调查。至少,他们应该要求厦门警方做一个说明,说明为什么认定它是虚假信息。”
  
    “但法院一直在极力回避。”张律师对此很不满。
  
    2007年11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记者看到了判决书,对这篇涉案的评论文章究竟是否“虚假信息 ”,法庭的确只是引用了警方说法,未做出自己的判断。判决书原文如下:
  
    “转载的涉案文章已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秩序,在网络公司要求其删除未果的情况下,关闭其网站的行为并无不 妥。”
  
    张律师质疑:“凭什么法院不做调查,就直接采信警方关于此文是虚假信息的说法?这不是明显不合理吗?” 2007年12月中旬,该案的判决消息被转贴到网上,在一些网络社区,不少网友都发出了与张律师相同的疑问。
  
    -律师曝法院受警方压力
  
    败诉让张元欣律师很诧异。他说,在二审前,自己本来对这个案子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在庭审中,被告方也被他驳得无力还击。但是,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后来判决结果终于出来后,反而是他败诉。
  
    根据张元欣律师向记者提供的说法:法院在判决过程中,曾受到当地警方的干扰,“乌鲁木齐这边的警方通过各种渠道,对法官施加 压力。”
  
    “你有证据吗?”
  
    “证据是没有,但我从法院那边得到了信息,当然具体渠道我不能透露。一审时,警方找过法院,然后法院副院长和庭长专门把我叫 过去谈了一次话,问我有什么目的?有什么背景?
  
    “我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可能因为牵涉到网络信息,比较敏感。我觉得,现在一是警方对网络信息管得比 较严,二是他们还不知道怎么管。所以他们自己也有些吃不透,一碰到这事,就想找个目的出来。”
  
    法官:虚假信息是否法庭来调查
  
    对此案的质疑,法庭方面如何解释?记者采访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政治处廖处长,以及此案审判长高胜利法官。
  
    -是否传播虚假信息不重要
  
    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廖处长介绍,“这案子当时经我们审委会特地讨论过,我们判的是侵权不成立。网警专门发函,要求把有害信息 删掉,这是警方发出的行政指令,被告作为网络公司,必须服从网警的管理。”
  
    廖处长说,网警对网络信息有监管职责。那么警方肯定是出于维护稳定、维护大局、维护政治影响的考虑,才认定这文章是虚假信息,& ldquo;我们法院方面也得维护公安部门的行政行为呀!”
  
    此案审判长高胜利法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他们判案的始末。
  
    这是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第一次涉及网络“虚假信息”案件。据高法官自己说,涉案文章《从& ldquo;高莺莺之死”谈权利的有效监督》,他至今也没具体读过。至于“高莺莺之死”这 件事,他以前也从没听说过,通过这次审理才知道了一些。
  
    “那篇文章是否传播了虚假信息,在这起案件中,并不重要,我们不会涉及,没有对它是否虚假信息做调查。& rdquo;高法官说。

Sunday 6 January 2008

沉默是最大的罪过

沉默是最大的罪过

萨达姆被审判之前,和律师有见面。美国的李文和间谍案,尽管涉及国家机密,没听说律师不准见面。我们一个胡佳兄弟,有个新闻说,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抓捕的北京人权活跃人士胡佳,律师会面申请星期五星期五遭当局以涉密拒绝。胡佳的代理律师李劲松告诉本台日内将提起复议:暂时我 也不知道他说案情涉及国家机密还是调查过程涉及,三天内我会写好一个要求复议这一决定的材料。

在我看来,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这种事情,沉默是最大的罪过。因为,下一次,如果我们有什么事情,是否当局也会拒绝与律师会面。很多人 会说,不沉默又能怎 样?不用我来举例,看看厦门PX事件,看看正龙兄弟的老虎,看看山西黑煤窑案的官员,只要我们出声了,当局胆敢不理?要相信我们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所以, 我在这里转一下胡佳的这个事情的报道,也算微不足道的声援吧。

胡 佳被以涉密拒律师会见

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的北京人权活跃人士胡佳,律师会面申请星期五星期五遭当局以涉密拒绝。胡佳的代理律师李劲松告诉本台日 内将提起复议:“暂时我也不知道他说案情涉及国家机密还是调查过程涉及,三天内我会写好一个要求复议这一决定的材料。& amp; rdquo;

另 外,在近日胡佳被捕后各方声援一浪接一浪的同时,民间对其他受官方打压的维权人士的关注也在进行。因协助太石村民被吊销执照的广州律师唐荆陵星期四在网络 上发起了救援狱中维权人士郭飞雄的接力签名行动,呼吁关注他至今仍受到虐待的情况。与以往的签名活动不同,这次的活动规定签名者必须要找到接力者才可签 名,而接力者人数不限,唐荆陵说这种构想是希望范围更广的呼吁之声能一直持续到郭飞雄出狱:“因为很多签名活动一段时间就沉寂下去 了,我们这是一个需要有 目标的行动,这个创新主要是希望每个签名人不是自己签了就了事了,而是有一个义务。以网状的形式传播开去,我们并不去统计人数,但每一个签名的人都必须向 他找的接力人解释郭飞雄的这个事情。”

狱中的郭飞雄目前正在进行一百天的绝食,抗议在看守所期间以及目前在狱中受到的殴打 虐待,他的妻子张青表示官方对郭飞雄各种方式的压制未有收敛迹象,她非常担心郭飞雄捱不过五年刑期:“以前我们希望到监狱后迫害会停 止下来,现在我们看到 的是在监狱里比在看守所还差,他们要用五年的时间来摧残他,这种状况下,外界的各种声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胡佳本人在被 捕之前是关注郭飞雄、高智晟、陈光诚等受迫害维权人士及家人人权状况的消息枢纽,他虽处在被当局长期软禁中,但仍用各种通讯工具持续发出呼声。他被捕前一 天还发出了关于当局冻结郭飞雄家属银行财产的邮件;被捕六天前仍呼吁关注高智晟一家下落,他的电邮写道自十月底高智晟曾打电话给他告知被警察带到西安以 后,用尽各种方法也再没有任何关于高一家人的消息。

北京的李和平律师在高智晟被实施监外执行后是少数能够与他保持见面联系 的朋友之一,他星期四对本台说,现在高智晟一家失踪,情况令人担心:“原来我见过他好多次,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就上次他和胡佳通过 电话。现在是什么都没 有了,也不知道是否人间蒸发了,在中国一个人没有任何消息,特别是像高律师这样的人,你说意味着什么。 ”

记者也尝试各种途径寻找,包括致电高智晟老家的哥哥,只是问高智晟一家目前是否安全,对方沉默,然后挂断了电话。

在 海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05 年八月被捕,致力组织营救工作的郭飞雄一个月后也被抓捕。如今轮到胡佳,唐荆陵说这对民间人权工作是很大的打击,然而各方并不会因此停止发出声音: “胡佳 此时被抓实在令人有点意外,因为奥运已经越来越近,但我们也知道他在工作方面是比较得力的,他的被捕对自由人士会是比较大的损失。有关的救援工作也在开 展,也有人在发起签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