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5 May 2007

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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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诉状已经递交到法院了。本人对它很不满意,这也是我为什么搞网络征文比赛(详情请见http://yetaai.blogspot.com/2007/05/some-thoughts-about-sue.html),不管怎么说,贴出来,请广大网友批评指正。

诉讼请求

  1. 要求被告履行《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宽带接入服务协议》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第 (二)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第3小项规定,修复或调通原告方的接入故障,如不能修复 的,给予正式的书面通知,并免收故碍期间的月租费用。
  2. 赔偿原告方的下列费用:
    • 诉讼费:50元整
    • 833号公证费:1000元整
    • 1023号公证费:1000元整
    • 07年2月ADSL宽带信息费: 200元整
    • 07年3月ADSL 宽带信息费:200元整
    • 07年4月ADSL 宽带信息费:200元整
    • 上海电信工商信息咨询费:40元整
    • 公证函邮递费:10 元整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7年2月26日登录“www.realcix.com”网站,无法登录。但是,通过设置代理服务 器,在地址(E)中输入“86、35、121、75”,端口中输入“8080”,却可以登录。证明不是网 站问题,而是宽带接入故障。有“《公证书》(2007)沪浦证字第833号 ”为证。随后原告通 过被告客户服务电话1000和96861,向被告提起申诉,被告却一直没有给我一个正式的答 复,最后口头告知我一个谁都没听过的“非回复性原因”。故原告于2007年3月20日向被告 正式的发函申诉,要求得到一个正式的书面回复,解释故障原因。有“《公证书》(2007) 沪浦证字第1023号”为证。可是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正式的回复。

原告根据《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宽带接入服务协议》,认为被告违反了其中的第三条,“双 方权利与义务”,第(一)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中第2小项:“甲方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 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在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或社会的公开承诺时,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承诺。 ” 和第(二)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3小项:“甲方申告宽带接入障碍的,乙方应当 自接到申告之日起,8小时内修复或调通,不能按期修复或调通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 免收障碍期间的月租费用。” 因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余下证据材料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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