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2 October 2007

一审判决败诉

李立,本讼的代理律师,出席了今天上午法庭的判决。结果是败诉。

在此贴出我和律师来往的电子邮件和法院判决书的电子扫描件。大家可以看看。

判决书扫描文件的电子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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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支持你的意见。请帮助我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有新的合约和费用方面的问题,请和我联系。

冬劲

李立(阿卡) wrote: > ---------- Forwarded message ---------- > From: 李立 <***@****.***> > Date: Oct 22, 2007 2:13 PM > Subject: 判决书扫描件和我的一些初步意见 > To: 杜冬劲 <****@****.***> > > > 杜冬劲: > > 你好。 >

> 判决书见附件。

> 阅读判决书的重点在第4页起:

> 第4页至第页中间:这是法院认定的事实。

> 其后是法院的判决理由。

>

> 我的初步意见如下:

> 1、法院对我们所陈述的主要事实都已经认定,包括电信只给了你"非回复性原因"这个事实。

> 2、法院对于争议焦点的归纳是错误的。第5页最后一段中,法院认为:"认定被告违约须以存在宽带接入障碍为前提",这明显是偷换原告的主张。理由是:1、原告是对是否存在障碍以及如何解决要求电信公司按服务协议予以回复;2、未按约及时回复就是违约。

> 3、法院对于宽带接入商的服务定位是:只要能够登录其他网站,就说明"无宽带接入故障",这个理由从逻辑上是不通的。按照这个逻辑极端地推测,假设只能上一个网站而全世界其他网站都不能上,也可以证明"无宽带接入故障"了。

> 4、法院认为"电信公司并不承担确保原告可以成功登录任何网站的义务",这句话本身并没有错,但显然是"误会"了原告的诉讼理由,因为原告并没有要求电信公司承担这个义务。恰恰被法院判决书回避的是原告要求"电信公司承担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时及时查清并按约回复的义务"。

>

> 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一定会上诉的。

> --

> 李立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嗯总算有个结果了。
我先去看下判决书

Anonymous said...

杜冬劲诉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案一审原告败诉以及评论

http://cpblawg.net/?p=370

Anonymous said...

杜先生你好!

刚才在我博客里的讨论全不见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正在努力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