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7 January 2010

提起了对Google的小额诉讼

案件编号:30-2010-00334157-SC-SC-NJC

可以到加州橙县高等法院的网站跟踪案件的进展,
https://ocapps.occourts.org/SmallClaimsv2/DisplayCase.do?caseNbr=30-2010-00334157-SC-SC-NJC&src=case_src_dtl#top_page

第一次听证会日期,03/15/2010,地点N18 North Justice Center, 1275 North Berkeley Avenue Fullerton, CA 92832-1258

之所以选择小额诉讼方式,是因为我的财务能力有限。冯正虎先生在日本机场的义举,是我最终下定决心起诉Google的勇气来源。同时,看到这样在海外广受关注的事件,仍然不能有效突破中国政府的网络和媒体封锁。我自认普通小民,为预防自己的财务出现危机,所以采用费用最少的方式。古人有云,“无以善小而不为”。所以,总是行动为先。特别期望心有戚戚者,到上海机场声援冯正虎先生,到中国的法院去告中国政府封锁网络,甚至走上街头。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请遵守中国法律。我始终认为,遵守中国法律和促进中国的民众进步,民生质量,民主进程,并没有什么矛盾。有些宵小之辈,尤其是现中国政府的“主流”官员,如影帝和闷声发财之辈,采取混淆黑白,污蔑民主人士的做法,企图搞乱中国,浑水摸鱼。期望有识之士,无中奸计,积极行动的同时,做好保护自己的所有措施。

最后,欢迎更多的朋友关注此案,更欢迎有同样广告词被禁的Adwords客户,同样起诉Google。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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