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申明政改工作要按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此基础上,学生还有什么看法,她乐意聆听。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说,同意要按基本法商讨,但不同意要跟从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所指,要按八月底人大常委的决定框架,因为众多市民集会就是不满人大的框架。显示了双方有根本差异。那么这个对话是否还能产生有价值的结果呢?
如此,直接的交锋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甚至连交换意见都会非常困难。那么,对于解决分歧的方式进行交流则是非常有意义的。抛砖引玉一下,学联可以和社会热心人士共同收集民意,整理出一个新的普选方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批。或者,对于人大常委会不信任,并且谋求更多的港人自治,那么寻求一个港民的公投。
个人看来,公投可能是下一个热点的话题,如果香港政府的态度足够开明。但是公投的主题,主体,和程序,如何界定,则有很多的争议。例如,独立是否不允许设为公投的主题?在港大陆人士是否具有公投资格?公投是一个不亚于普选方案的政治话题,也是巨大的政治平台。如果能够在这个方向上前进,那么是对话双方的明智和充满创造力的选择,也是香港的福气。
最后,列一下可能的结果,
- 双方坚持各自立场,对于其它话题不愿涉及,那么谈判破裂。占中是否重新开始呢?这是否会导致香港的经济衰退呢?
- 政府妥协,同意学联提交新普选方案重报人大常委会。
- 学联妥协,看不到这种可能性。
- 双方妥协,承认根本差异,协商解决差异的法律程序。典型的程序就是上文所说的公投。
在我看来,1,2, 4都有可能。2和4才是双方应该争取的结果。进一步,学联如果能争取方案4,或者在适当的时候,开启方案4的相关对话,则对未来华人圈的公共议程有划时代的标杆作用,将会是时代的开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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