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诉讼的细节问题
有些网友在发电子邮件给我报名,同时他们颇多疑惑之处。所以在此解释一下我设想的起诉步骤的细节。本次集体诉讼行为完全基于自愿,本人并不提供法律或商业上的任何保证,包括信息更新的准确,行为中的具体步骤是否发生,最终结果是否有利于本次行为的主体。本人只是一个协调人,讼友参加本案完全出于其自愿,本人不承担任何不属于本人行为的责任。如果您认为本文述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请勿参加此次行为。本人声明不会鼓励任何人采取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的行为来声援或支持本次行为。本文采取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Non-commercial Share Alike的版权条款。
我国法律的术语应该叫共同诉讼,法规的具体解释可以看一下,"http://www.hainu.edu.cn/zy_jingpinkecheng/asp_hainu_show.asp?id=3795&fuji_bbsid="。
根据这个相关的法律解释和本案的实际情况,我理了一下本案的后续诉讼的一些细节。
诉讼方式有两个选择。其一,将一家全国性的电信公司及其所有各省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集合到足够多的起诉人,作为一个多人对多人的诉讼。这个是难度比较大的一个选择,包括集合足够多的起诉人,选择代理人,对电信总公司和各省分公司的关系举证等等。但一旦成功,也是影响最大的一种方式。其二,根据讼友报名的情况选择人数多的几个省或者市,起诉当地的宽带服务商。这种方式进行,法理上完全可行。举证相对简单,只要能证明通过宽带服务商的网络接入服务无法正常访问某些网站即可。
第一种途径,从目前报名的讼友人数看,我认为不太可能。所以这里只讨论第二种途径。如果这种情况有足够的改善,也许我们也可以采取第一种途径。下面列出我认为最好的第二种途径的诉讼步骤,每一个步骤我都会在这篇文章上公布进展。关于诉讼费,个人认为AA制比较合理,如果有网友赞助也很欢迎。如果我们在这方面有困难,我会垫支下面步骤中列出的费用。但讼友付出的时间,精力,路费,或其他间接费用则只能说一句我被你们感动了。我不认为应该谢谢你们,就象我不认为你们应该谢谢我,因为这个诉讼将惠及我们每一个人。
- 访问一个被封锁的站点,例如flikr.com或者www.yzzk.com或者zh.wikipedia.org(本人8月23日注:感谢很多网友的建议,现在列出这些网站是网友留言,网下讨论的一个结果。这并不表示我们最终举证时,一定会使用这些网站)。向宽带服务商投诉网络不可访问,三天后如不能拿到公平的答复,则要求对方提供工商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如不能被告知,则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局调取其注册信息。网友也可以等待共同诉讼时律师来做这件事。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步骤可能影响您的共同诉讼原告资格。
- 发电子邮件到yetaai at gmail dot comg 去掉最后的g报名。在电子邮件中请注明您的宽带服务商,住址和姓名,宽带服务种类。最好有电话联系方式。
- 选择起诉地点。实际上这是一个选择被告的问题。根据讼友的报名确定讼友人数最多的一个到三个宽带服务商做为被告。这将确定起诉地点。
- 确定诉讼代理人,聘请律师。可能有律师费发生。
- 律师或代理人最终确定被告,在当地工商登记处调出被告的登记材料。
- 收集证据。可以采取集体委托公证或证人见证方式保留网络访问的屏幕拷贝。可能有公证费发生。
- 向起诉对象发送律师函或公证函。可能会有公证费发生。
- 准备起诉文书,最终确定诉讼法院。正式起诉。
下面列表了目前已经报名的网友,网友不愿透露姓名的,都以保密标注。地址只标明到城市一级。
序号 | 姓名 | 宽带供应商 | 宽带服务种类 | 地址 | 电话 |
---|---|---|---|---|---|
1 | 保密 | 电信 | ADSL | 新疆乌鲁木齐 | 保密 |
2 | 保密 | 网通 | ADSL | 北京 | 保密 |
3 | 周曙光 | 电信 | ADSL | 湖南长沙 | 13467668333 |
7 comments:
yetaai兄,你好。我个人支持你起诉的行为。但建议你们不要采用中文维基百科作为不能访问的测试网址。
因为中文维基百科确实有敏感内容,会给政府以口实。这一者,不利于你的起诉。二者,你把事情搞大了会让本就艰难的大陆的中文维基参与者更加困难。
建议你以有付费用户在使用的flickr当测试网址会比较好
不太同意上面Mountain的说法,之一是因为这一次诉讼的对象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电信部门的服务拒绝,那么与gfw或是政府法理上是无关的。就算维基有敏感内容,如果国家没有立法授权电信部门可以这样做的话,那么电信就必须按照合同提供无障碍网络。
其二,对于公民维权来说需要的就是先行者,如果什么都怕搞大。那么这个诉讼就失去了他发起的意义。我们也就回到了起点。虽然诉讼的结果可想而知,可是通过诉讼如果能官方承认gfw或者gfw有所收敛。那么就是成功的。
如果说厦门px游行是一个失败的群体事件的话,那么在这个诉讼中,yetaai兄恰恰是最理性的那个人。
祝愿兄成功!
希望中国的司法能够本着公正、公义和独立的态度审判。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0b1h.html
声援刘晓原先生针对馊狐的诉讼
非常支持!谢谢你的努力!我会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来支持。
另外我有个观点:
选择被告,最好诉讼国营的互联网接入企业,而非私人互联网企业,因为这些企业败诉,而GFW还存在的话就要退出这个行业,以避免更多的合同赔偿风险。
Write more, thats all I have to say. Literally, it seems as though you relied on the video to make your point. You clearly know what youre talking about, why waste your intelligence on just posting videos to your weblog when you could be giving us something enlightening to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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