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撮群众认为,言论自由是保护每个人切身利益,甚至是维护正义和道德的最根本的规则。当她/他们和众多公民相识于网络,发现其实绝大部分公民都认可这一规则。这一小撮们事先不知道这一事实!!新网络技术让这一小撮们看到向所有认可言论自由的公民提供服务的绝好机会。于是,这个项目开始了。
--一个您这样的原告就将打开中国言论自由空间!服务每一位原告都是我们的荣誉!!
步骤:
一:阅读并签署原告指南(即本文,包括风险须知等)。注意:原告必须公布依法必须公布的个人信息,包括名字,身份证号等。
二:阅读并签署下列文件,如果您希望参加诉讼并且文件中的事实与您的经验相符的话,
阅读,根据事实更改内容,填写,打印,签署《黑箱监管集体诉讼事实陈述和诉讼授权书》,https://docs.google.com/Doc?docid=dds68dz_22d3m76ggx 。
阅读,填写,打印,签署《起诉状》。诉中国电信的起诉状模板,https://docs.google.com/Doc?docid=dds68dz_19d5nh26df 。诉中国网通的起诉状模板,https://docs.google.com/Doc?docid=dds68dz_32f2ps4kg9 。注:如果您发现被告所使用的商标没有在文件中列出,请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查证后将这个商标也加入文件。此外,志愿者将帮助您准备证据清单,您无需自己准备它。
身份证复印件。
您和宽带服务商的服务协议原件。此文件是格式文件,无须签字。如果您遗失了,请直接到宽带服务商的服务柜台重新领取。
您的宽带缴费记录原件(2008年的都可以,所有缴费记录算一份文件,一般缴费记录就是发票)。
三,将步骤一和二准备的六份文件,打包邮寄到项目组。请务必保留凭证。如果发现项目组没有收到这些邮件的话,我们会告知您,您可以和邮寄公司交涉。我们也会采取其它方式,例如志愿者人工取件。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华杰大厦6A2
邮政编码: 100098
收件人: 金怀宇
四,为了我们大家,寻找下一个原告!
--一个您这样的原告就将打开中国言论自由空间!服务每一位原告都是我们的荣誉!!
如果您有不明确的地方,请和项目志愿者联系,也热忱期望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我们的队伍。
金怀宇: yuloveyu 在 gmail 点 com, 电话,+86-10-62111675, +86 13811678964
杜冬劲 yetaai: yetaai 在 gmail 点 com, 电话: +86 13564096137
参考
已经报名的原告, https://spreadsheets.google.com/pub?key=pB6MJTFqhZYbhSGrE8ykJcg
诉讼时间表, https://docs.google.com/Doc?id=dds68dz_24hcx7t7ww
不能访问的网址列表, https://spreadsheets.google.com/ccc?key=pB6MJTFqhZYZL1OKVa4ofMw
本项目接受各界人士和机构的捐款,捐款途径和用途请参见下文, https://docs.google.com/Doc?docid=dds68dz_27c2t82wf8
常见问题解答: https://docs.google.com/Doc?id=dds68dz_40fsqfw4hg
项目讨论小组: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uihua/
缘起
公民杜冬劲于2007年4月28日以商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方式起诉上海电信黑箱封锁互联网(以下简称428讼),2008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二审败诉。同时期内刘晓原律师诉sohu删除博客文章案,张元欣律师所在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网站诉因高莺莺案网站被关一案,也纷纷败诉甚至被法院拒绝受理。然而,周曙光先生作为公民记者的身体力行的先行者对于突破网络封锁的努力,“很黄很暴力”在网络上的流行,这些事例在网络上获得的民意,都表明现行法律执行和民意的背离。也充分说明千千万万中国公民不愿意被黑箱监控和操纵的网络所束缚,有责任心的公民正在共同努力获得获取真相的权利。
有鉴于此,我们期待着很多公民发起类似于428讼的集体诉讼,或者其它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诉讼,用行动探索言论自由的普世价值。考虑到诉讼的法律专业性,取证的难易程度,我们希望选择428讼作为一个突破口,能够让众多中国公民认识并使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本项目的起源。为方便公民参加本项目,我们尽最大努力减少了您所需要准备和签署的文件数量,同时公开其计划和步骤,以方便您的参与。只有您的全情投入,我们才能共同完成这一充满挑战的征程。
如果您发现参加集体诉讼如此简单,而又能够如此探索自身的本心本性,请不要惊奇。我们也将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维护我们的权利有如何巨大的效力。我们志愿者愿为每一个原告提供诚实、专业、尽心尽力的服务。谢谢。
风险须知
本项目并非由某个个体或组织发起,所以没有任何个体和组织对任何风险负责。实际上,参与者们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项目志愿者(包括志愿学者,志愿律师等)为某些公众,试图提供某些帮助,如果她/他们也希望起诉宽带服务商黑箱封锁互联网的话。是否接受这些帮助,选择权完全在于本文的每个读者自身。每个参与者必须认识到,尽管所有参与者在这个项目上都会尽最大努力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但由于中国法律环境的现状,仍然有可能遭受财产和人身权利的丧失。而任何参与者对于这些直接和间接的后果,并不承担任何法定意义的责任,法律强制规定的除外。所以,请仔细斟酌,您参加本项目,是完全出自您的本意。您只承担您自己的风险和责任,只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结果,所有的项目参与者仍然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集体诉讼的方式可以改善每个参与者单独诉讼的效果,但不会改变她/他的本意和相关行为。尽管如此,如果您因为参加本项目而有被罚款,起诉等遭遇,请和志愿者联系,志愿者将尽力提供生活援助,法律援助,舆论援助,和其它形式的援助。
项目鸣谢
本项目从2008年6月21日起,由志愿者组成的项目团队负责具体事务,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提供帮助,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服务,谨致谢意。在此之前,部分网友和杜冬劲先生曾计划发起集体诉讼。志愿者曾一一联系她/他们。遗憾的是,由于时间过长,有些朋友可能更换了联系方式,所以未能成功联系每个人。这些朋友如果读到本文,欢迎和志愿者联系,项目组将非常荣幸地确认你们能够继续自己的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的刘勇先生和南京的手机开发工程师李翰飞先生,签名支持428讼。北京律师刘晓原,维基百科的苑明理(Mountain),杜冬劲先生,等曾共同在2007年中文网志年会上共同探讨网络中立性的法律问题。众多网友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其支持诉讼网络黑箱监管的意愿。在英国留学的博士生阮吉(吉软糖)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支持428讼,并第一个向本项目捐款。其它很多网友通过博客,论坛,维基等方式表示了对428讼的支持。特别致谢Robert J. Chassell, Richard Stallman, 网友Crane Wang, Shizhao, 毛向辉, Rebecca Mackinnon, 亚洲周刊的李永峰先生,Feng37 (John Kennedy),rthk的Joseph Huang 先生,自曲新闻的时先生,网易的温云超先生。限于篇幅和志愿者的能力,无法一一列举,谨致歉意。
被告
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实际上本项目由两个独立的诉讼构成,分别起诉两个被告。
更长远的目标
普及言论自由成为公众常识。
准备并推动《网络言论自由保护法案》。
提起违宪审查,追究黑箱监管官员的责任,尤其是GFW的相关责任人。
敦促网络公司遵守中立性原则。保证商业和社会的各种信息能够没有偏差的到达接收人手中。建议设立第三方网络审计公司,专门审查网络的中立性。可以从网络协议的各个层次,网络架构的商业合同等方面入手。
组织互联网服务消费者委员会,为广大宽带服务使用者,网站服务使用者,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服务。
其它
欢迎网友自行提起单独或集体诉讼,更欢迎和项目组交换信息。以下所有排名不先后,
项目志愿律师: 刘巍 -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
王雅军-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唐吉田-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江天勇-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项目志愿者:金怀宇 杜冬劲
项目参与者签名:
彭剑,李午汜,邬宏威,周泽,杨支柱,凌沧洲,刘巍,唐吉田,黎雄兵,杜冬劲,城云,郭玉闪,郝劲松,许志永,江天勇,王雅军,腾彪,张立辉,温海波,程海,韩志光,韩一村,温云超(北风),周曙光(Zola),阮吉(吉软糖) ,刘晓原
原告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签名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