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6 May 2009

首先要为邓玉娇的将来着想

邓玉娇一案,风起云涌,各种力量纷纷卷入,未来事态如何演变,实属未知。近日看到其母声称解除与律师夏霖和夏楠的协议,其在网易的相关报道,警方称刺死官员案女服务员未被强奸,http://news.163.com/09/0523/02/59VDEG3900011229.html,也被禁止评论。让人颇为担心。

个人认为,此案确实对共产党的先进性和领导中国人民的资格,提出严峻的疑问。现行宪法中的条款,是否有修改的必要,值得商榷。司法的独立性如何建立和展现,在“没有司法独立的语境”(滕彪语)下如何取得进步,先行一步者如何争取公民的支持,确实可以借此案获得一些进展。

但是,这些都是相当复杂,耗时的系统性社会工程,我们可以一步步去做,却不能把邓玉娇做为符号,放在自由和民主的祭坛上,更不能把其母亲或其家人的反应做过度解读。

青春易逝,容颜易老,时光不停流逝,我们不能容忍邓玉娇的青春在等待中虚掷,也不能容忍其家人在生活的压力中无助地等待。如何处理,确是相当棘手和紧急的问题。但既然邓玉娇已经展现了为人者的尊严和勇气,出于个人对其敬佩,我们有良心和理性的公民,能否做出一点安排,并努力达成?

  • 成立邓玉娇教育基金会。无论邓玉娇最终是否被判有罪,她都有受进一步教育,包括大学,的权利。如果她过去没有条件,我们现在有必要提供必要的条件。我建议设立一个金额,五十万元人民币,捐满为止。我个人愿意认捐一千元整。这笔钱,应该有专门机构管理,例如翠花,或者公盟,或者由捐款者成立新的机构。邓玉娇的学费,求学期间生活费,或其它相关教育费用,从中支出。如有结余,或更多捐赠,最好捐给慈善机构。当然,这个处置权,最好征得邓玉娇本人同意。
  • 为邓玉娇父母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减轻或解除其生活压力,能够从容应对各方压力。
  • 尽最大可能争取邓玉娇本人确认律师代理合同,并指定专门,甚至专业的代理人或发言人,也非常必要。

建议网友屠夫或其它有渠道的朋友,能够积极稳妥地和邓玉娇及其家人沟通,达成具有法律效率的合约。

如果这些事情付诸实行,则沧海横流,我心或可稍安。

杜冬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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