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9 May 2007

权利考 --在民主法制的用词中用“道权”替代“权利”?

本人注:本文为互联网监管不当,中国电信遭起诉一案反思的随笔,详情请见如下链接,
http://yetaai.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html

权利考 --在民主法制的用词中用“道权”替代“权利”?

冬劲

原创文章,请大家转载此文时,不要更改出处和作者。本文链接为:
http://yetaai.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_29.html

初稿于2007年5月30日

关于文章的署名,原来担心使用真名有很多问题,现在因为关心的网民太多,自觉躲躲藏藏没什么意思,所以用了真名。凡事光明正大最好!

想起这个话题,源于网友siren指出我将权利误用为权力。二者同音,使用场合又多重合之处,中国文化中各种强盗逻辑借用“权利”一词之事,也不胜枚举。自昨日起,脑力激荡两天两夜,不能入眠,得“道权”与“德权”两说,望大家指正。

比较权威的说法是外来词,译自英文rights。大思想家严复认为这个词在汉语中没有对应,甚至其所包含的思想和汉文化相冲突。无奈使用这一词,但对它一直很不满意,曾有意改为“民直”,无奈传统文化中,百无一用是书生,其提议终于在历史的尘嚣中渐渐隐没。现代学者亦有持异议者,如邓朴初就专门为此撰过一文。

本人不是学者,迫于生计,也没有很多时间来做考证,民意调查,和研究,但很多话不吐不快,趁着此案有人关注,发表于此处。

rights的原意是说人天生的可以去做某件事情,不会有人阻拦你。来自圣经中的上帝所赋。个人的看法,因上帝仁慈,故认为行使rights的时候,人应尬是善意的。善意的,天生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谓之rights。如果权利一词不好,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此抛砖引玉,只望大家能够争鸣。本人希望国人能够对此问题有充分的注意力,并发起一个权利词语更改运动,包括法律中的用词。很大的一个工程?是的,同时,也是法制民主的一个教育,这个教育工程就更大了。闲话少扯,现在就比较一下几个选择,

    • 道权,因道而生权,表明这种权来自事物自然的逻辑,有天生之意。有道理就有权,没有道理就没权。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的这一对道的表述应该视为道的本意,所以有道理一说。法律按照自然和人文规律而制定的程序,道权可以充分表述此权来自程序性的规定,不是谋取利益的权。而权利常常被人故意曲解为,有权就有利,甚至成为很多人的口头禅,权和利不分,贻害无穷。例如,公安局,房地产管理局,等等的头头,不为自己的部门某点福利,简直就会被部署骂死,权利之曲解如是!如果换成道权,谁都知道权和利没什么关系,有权不等于有利,伸手者三思,是道权,不是权利!
    • 德权,因德而生权,表明这种权利来自人的善意。两相比较,德权带有人性的光辉,道权更加强调自然规律,所谓道理也。
    • 道权,中国古代社会似乎没这一说。从一个侧面反应了rights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之处。
    • 皇权社会,九五之位,有德者居之。德权相生,古已有之。
    • 公民之行为,游行,集会等,视其为道权,天生之权,似乎不可侵犯,可以趁机干坏事了,不过古今中外的先贤们早就把这个问题论述得很明白了,有rights就有义务,似乎不用担心。
    • 公民之行为,游行,集会等,如果是善意的,组织者必定会按照法定程序提起申请。如果只是为了制造暴乱等,不能视为其德权的一种实施,因为其目的不善,所以不能保护。似乎很自然的一个逻辑。
  1. 在词语使用的过程中,比如,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改为使用道权,也非常合适。德权就差强人意了。
  2. 无论是道权还是德权,如果说,法律保护公民的(道权/德权)和利益,都名正言顺,两个概念不再交叉,便于论述。

一定也有一些其他的选择,可能有更好的选择。问题是,有多少人会来选择?

9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blogger被封了,代理才上的去。。

Anonymous said...

我在上海没问题啊?

Anonymous said...

现在被封了,看样子,gfw对不同的出口有些时差。

Anonymous said...

法权怎么样?

Yetaai said...

商鞅,李斯有法家一说。你可以再详细阐述一下你的理由吗?

Anonymous said...

从你写的东西,你的“征文”的稿件来看,虽然有想法,但是都很粗浅,非常粗浅。看来你周围都没什么法律人,你的官司请律师了吗??

你可以号称有Stallman撑腰,可以号称发奖征文,但为什么不请律师呢??

Yetaai said...

>>从你写的东西,你的“征文”的稿件来看,虽然有想法,但是都很粗浅,非常粗浅。看来你周围都没什么法律人,你的官司请律师了吗??

>>你可以号称有Stallman撑腰,可以号称发奖征文,但为什么不请律师呢??

没有策划,没有炒作,只有行动的公民。至于法律人士,有两个律师朋友给了我一些宝贵的建议,但他们都不愿意接手这个案子,不知是不是担心年审之类的事情,他们铠价我可是连折扣都不打的。

至于Stallman,他也不是什么撑腰的,只不过给我帮了不少忙并且鼓励我而已。

当然,我不排斥团队运作,尤其欢迎法律和传媒专业人士,如果你有建议,欢迎来电子邮件探讨。

Anonymous said...

我建议你考虑“利权”这个词:
http://www.google.com/search?as_q=%22%E6%9D%83%E5%88%A9%E5%92%8C%E6%9D%83%E5%8A%9B%E6%B7%B7%E6%B7%86%22

个人认为rights这个词不太可能与“利”没有任何关联~

Anonymous said...

链接好像没有发布成功,重发……

我建议你考虑“利权”这个词:
http://www.google.com/search?as_q="权利和权力混淆"

个人认为rights这个词不太可能与“利”没有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