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6 September 2009

和自曲争鸣

自曲社是我欣赏的一个新闻团体,有朋友也和我很熟悉,最近发了一篇关于GFW历史的文章。

http://freemorenews.com/2009/08/30/burn-after-reading-gfw/

对GFW的前世今生娓娓道来,对当红学者北邮校长方滨兴为代表的学术伦理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不过此文对起诉ISP反抗黑箱监管的方式,颇不以为然。断言,

"而isp就根本跟gfw没关系了,都不知道gfw具体搞些什么,起诉isp完全属于没找到脉门。"

作为当初起诉的原告,我这里提几个问题。电信没有参与黑箱监管吗?如果没有,作为服务商,是否有责任告知消费者出错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应该给一个技术上的解释?这样消费者可以拿来做起诉gfw或者公安部金盾工程的证据?ISP的网络没有链接到gfw吗?ISP没有链接到金盾吗?就算ISP不知道这些连接,就可以免责吗?

以上问题的答案我认为是可以提供消费者诉讼ISP的法律上的可行性的。

从消费者维权的角度,政治问题完全商业化,给了公众一个集体参与的机会,这是这种途径的重大意义所在。遗憾法律界的贺卫方对我发表意见的请求说,"中国
从来没有过民意"。也遗憾本文作者这样的貌似技术改变社会评论者轻率下结论。

从立法的角度看,这样的诉讼,也正好能够表现公众的意见。起码不用通过什么人大或者政协的渠道。

作者的很多观点我也很赞同,只是这一点,我觉得文章的断言是轻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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