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1 May 2014

足篮球联赛的裁判制度改革的一点民主创新想法

看到中超足球联赛裁判取消抽签,恢复指派,不由感觉历史的倒退。

一项创新的制度,必须有好的顶层设计,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坚持下来。在此我抛砖引玉,谈谈拙见。

假设一个联盟总共二十支队伍,每轮十场比赛,需要十个主裁和二十个边裁。假设按一比二比例,一个赛季搞六十个候选裁判,每支队伍提供三个候选人。这些人必须通过总裁判委员会指定的资格考试,并注册。

设计一个投票办法,每轮比赛前一到两天通过打分选择主裁判和边裁。投票人由每个队出十个代表,这十个代表最好是球迷选举出来,办不到的话,球队指定并授权也可以。投票人对即将进行的比赛提名裁判,附带期望指数,每场比赛的提名裁判必须不是比赛双方队伍推荐的裁判。如果出现一个裁判多场比赛或者一场比赛多个裁判同分等不能马上决定的情况下,由随机过程决定。这个办法最好以电脑系统实现,不行手工操作也可以。

赛季结束,裁判按照出场次数由联盟发放统一奖金。联盟另设裁判名人堂,历年执法场次最多的裁判可以进入名人堂。设立惯例,由累计执法场次多的裁判担当总裁判委员会的要职。

投票人或者球队拥有者可以发起对裁判罢免资格的投票,如果超过半数投票人同意,则该裁判丧失在联盟吹哨的资格。

细节当然可以讨论,但是如果按这个框架实施,裁判问题是不是有希望解决呢?

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不是有点像搞民主?当然在联盟中,球队好歹有名义上的拥有人或负责人,而现实生活中,各省或地区的代表由谁来怎样授权,就是困难的事情。不是没有聪明人想不出办法,而是聪明人太多了,一群人必须就想出的办法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达成妥协,我认为这是制度创新,尤其是民主制度创新能够成功的关键之一。

关键之二,在于是否有足够的公共声音,一篇博客的想法,就是个屁,几个官员私下的想法,就算能进入制度程序,碰到一点困难,就会受到指责,比如一些场次的执法效果不好,国际足联批评等等。但是如果是由一群球迷提出,进而经过公众讨论阶段,发展出来的制度,就不会轻易因为外界的指责而夭折。

或许某些人认为,顶层设计是否科学,是否具有可行性,也是关键。这当然非常重要,但这个科学性,应该是由许多个体创新和公共空间的讨论而达成,不是仅仅由天才在小黑屋里冥想出来,也不是仅仅由九个政治局常委发几篇秘书的文章或者讲话而达成。

关于人,尤其是“共产主义战士们”是否愿意去妥协?就涉及到信仰,人性等问题。下次有机会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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