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璩静)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8日下发通报,要求各新闻单位对记者站、
网站、经营部门、采编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清理,
认真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把好新闻采访关,
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
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通报还指出,各新闻媒体要把好报道审核关,
禁止记者站和新闻记者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
内参等刊发批评报道;把好经营活动关,
禁止记者站和采编人员开办广告、发行、公关等各类公司,
禁止记者站和记者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
禁止向记者站和采编人员下达广告及发行等经营任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打击力度,
通过新闻媒体反复公布举报电话,
广泛发动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监督。对查实存在新闻敲诈、
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的新闻单位,情况严重的一律吊销出版许可证;
对查实利用新闻采编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新闻记者,
一律吊销其新闻记者证;对涉嫌犯罪的,
必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新闻单位负责人,
必须移送其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该负责人还介绍,基层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问题,
可第一时间进行举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010-65212870,010—6521278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举报电话:12377;全国“扫黄打非”
办公室的举报电话:12390。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6/18/c_11112047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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