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 June 2014

不要轻易说一个教会是邪教

读了新闻《中国已明确认定十四个邪教》,心中非常不安。摘要如下,

一,对“观音法门”的描述为:
组织情况:1988年,英籍华人释清海在台湾创立“观音法门”,活动涉及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1998年5月,骨干许成江另立“圆顿法门”,蔓延到9个省市的20余个县(市),受蒙骗群众约5000人。
社会危害:释清海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从1989年开始,“观音法门”组织成员以旅游、探亲、投资办厂为名,频繁派人进入大陆,发展成员,秘密建立活动点。此外,又多次策动境内信徒到境外参加“法会”或培训,回国后进一步发展邪教组织。

二,对“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的描述为:
组织情况:韩国人朴叫呼于1980年创立。组织成员分为上帝、总务等5个等级。该组织从1993年传进我国,活动涉及东三省、北京、河北、上海等11个省、市、自治区。
社会危害:朴叫呼自称是最后的先知“以利亚”,要求信徒将其作为“石仙”加以崇拜,称其组织为“石国”。该组织在我国各地建立了聚会点、联络点,并租地建立“石国”聚居村,唆使受蒙骗群众变卖家产,举家移居,共同生活。在“石国”聚居村内,要求他们断尽与外界联系,集中学习邪教教义,不得读报、看电视、听广播。

三,新闻开篇说到,
20世纪80年代,邪教势力大多在偏远地区活动,90年代新生邪教多以中心城市为基地扩张,进入21世纪,当代邪教势力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

让我害怕的地方并不只有上面几点,暂且就这几点说说浅见吧。

首先,实在不能明白这两个教会犯了什么罪,就被定为邪教。投资罪?培训罪?传教罪?唆使变卖家产罪?教会教会,当然会有教义,来建立人的信仰。至于这教义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科学性,并不能拿来评判一个教会是否为邪教。否则,让我来揪的话,“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就是骗人的,人的欲望根本就是无穷的,一个社会如何能让人各取所需?是不是中国共产党也是邪教?

其次,新闻的开篇太霸道。让人听起来,在偏远地区活动的是邪教,以中心城市为基地扩张的也是邪教。那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以农村包围城市”又是什么?总不能说一个教会在中国传教就是邪教吧?!

第三,有教徒杀了人,和教义容许甚至鼓励杀人是两码事。一个教会能够开宗立派,就涉及到许多人的信仰,一个多样性社会应该能够尊重每个个体探索自己信仰的权利,而不是鲁莽的将教会中一个人犯的错责罚到整个教会上。真要这么干,毛泽东延安,反右,文革,杀了多少人?可不可以再问共产党是不是邪教?姑且不谈那个“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的无情”的名句。耶稣甚至杀过婴儿(可查圣经),基督教是不是也是邪教?

第四,名单上的新约教会,我恰恰认识新约教会的教徒,非常善良,非常睿智,有人生阅历的人。他们平常并不对我宣传教义,虽然有时间时也乐意和我讨论。我是绝不相信他们所在的教会会够得上邪教的称呼的。这教会的网站,ccea.org,在大陆也无法访问的(虽然我无法验证,但请容许我承担自己讲错话的责任吧,如果我真的错了的话)。把这网站封了,禁止媒体正面报道,禁止发展教徒,然后再给这教会带上邪教的帽子,这真是没人性的行径呢。

第五,教会要发展,任何一个组织要发展,甚至只要有正常的活动,都需要经费。只要不是强迫和诈骗,就不是犯罪吧,我这样理解。如果有那样的律法,那应该是真正的恶法。

最后,一个教会的教义,不够科学,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实在是很正常的。总要容许有信仰的人探索吧。不容许这样的探索,然后定义这行为者为邪教,不是邪教最后也只能往邪教发展了。我们所处的世界本来就是这样让人困惑。我对任何教会的每个仁爱的教徒,都非常感恩,他们敢于去相信一点东西,去提升自己,这就值得让人尊重。有些教徒,为了自己的信仰的传播,要去强迫他人信自己的东西,甚至要去杀人,这个其实是不能提升人的思想境界的,不能找到真的信仰的行为,或许从这个角度出发,能够定义出所谓邪教的标准吧。基督教已经经历了从残酷迫害异教徒的阶段改进到尊重异教徒权利的阶段,然而却更加发扬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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