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7 June 2007

投票吧,公民,给你和你的子孙以道权和荣誉

投票2吧,公民,给你和你的子孙以道权1和荣誉

我一直认为,本案的价值和意义取决于结果,而不是所谓的是不是国人第一次起诉GFW。这个结果不是单纯指法官判我赢或者输,而是指大众认为我赢或输,必要的前提是足够多的人知道本案,“判决”本案。大众认为我赢了,我就赢了,大众认为我输了,我就输了。法官判决此案必定是民意的一个体现。没有大众的足够的关注度,就算法官从法理上判决我赢了,本案对中国的互联网环境也不会有什么促进。本案的初衷不是追求纯粹的胜诉,而是希望公众能够从本案认识到自身的道权1意识才是维护维护净化互联网环境的根本力量,而不是仅仅政府机构和一些利益既得者的“扫黄打非”。只要争取到足够的公众关注,完全可以提起一系列的诉讼,通过法制的方法促进互联网环境的建设,进一步,可以通过公众进入立法程序来改善目前的游戏规则。

自从我公布本案以来,很多网友给予了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受到了很多的批评。批评有三种,一种是关心爱护式的,本意还是希望本案能够引起大众注意,能够为改善中国互联网环境尽片瓦之力;一种是扼制式3的,例如,愤青,多此一举,我不要听,这没有意义等等,我称这种批评为冷漠的“正确”的批评;一种是扼杀式的,例如,粗鲁的封锁,真是无声的强硬,而结果对本案传播的影响也是毁灭性的,全国各地有很多朋友告诉我这个博客访问不到。第一种批评我毋宁将它视为关心和支持。持第二种态度的人,大概就是所谓铁屋子里睡着的人吧,也不反对本案,其中大多数人还希望本案胜诉(本人在朋友中调查的结论,也许手段缺乏科学依据,但本人深信不疑),但决不会帮助本案传播。第三种态度的人,只要持第二种态度的人都知道了本案,他们的封锁就失去了意义。如果把本案的传播当成一场战役的话,关键就是突破持第二种态度的人的封锁。其实,这只需要网友们拿出一点点行动来。

对于扼制式的批评,我想多讲两句。在附注3的例子对话的结束时刻,一个网友试图劝告我己所欲,勿施于人。我很怜悯这个网友,每个人都有各种欲望,情欲,爱欲,工作欲,等等不一而足。似乎每种欲望都有施予的对象,难道说,这个网友无爱无恨吗?老子说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字之漏,天差地别。有大师总结西方民主成功的经验,一个关键是己之所欲,乐施于人,这个就更加积极了。从目的上来讲,刘备也有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一个文明中,惩恶扬善,公民的积极程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说一点个人的观点,之所以现在衙门的灰色收入这么多,就是因为我们很多善良的民众己所欲,勿施于人。在技术角度的表现,西方有ERP,咱们有财政部认证的会计报表软件;西方有邮件列表软件,咱们有暴力冲破垃圾邮件防范的邮件群发软件满天飞。一位技术天才对我说,突破互联网监管封锁靠技术就可以。醒醒吧,正在冷漠而正确地批评的人们,技术天才们,你们造出来的东西,必定受到环境的影响,文明社会的环境,靠的是每一个公民的觉悟!!

从传播的角度看,持第二种批评态度的国人站了绝大多数,GFW也坚固无比,大众无从了解本案。但是不要忘了今日之互联网,每个人都可以轻松投票,所谓星星之火,一夜可以燎原,当然十年燎原也可以考虑。只要在权威的网站上有足够的票数,本案就可以轻易突破封锁。只要你能够让你的两个朋友投票2,4,30次之后,就可能有高达1,000,000,000票。而实际上,只需要不到5,000票,本案就可以在最权威的掘客上排名第一!10,000票我们大概就可以创造一个世界记录。思考?是的,你需要思考,反对票也欢迎!但是,请投票,表达你的意见!!给你的子孙以道权!!!保持沉默是不荣誉的!!!而这个只要的根本受众,就是正在冷漠而正确地批评的国人们,你们的态度之转变,将带给中华民族,带给世界以福音!!!

作者注1:权利一词的替代,请看本人在权利考一文中的解释和建议。

作者注2:投票的链接,目前看来,英文的投票站点更加权威一些,中文站点的那个链接在未来有可能被强制删除,所以大家如果没有语言障碍的话,尽可能使用英文站点投票吧,

作者注3:第二种态度的一个实例,这个是我在一个网站上公布此案后发生的一次争论,牵涉到的网站和人都比较有名气,而且我还认为他们是好人,希望他们一路走好。曾经打电话问他们是否可以将我保存的这个本地记录发布出来,他们不同意。现在考虑此案可能涉及中国互联网的大环境,而这个例子不可多得,所以也就擅自发表了。因为本人也是这次争论的参与人,自认有发表权,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作者注4:为了方便大家用此文给朋友发送电子邮件,将案件介绍的文字也放在下面。

互联网管制典型案例!现在有一个针对它的已经成功起诉的案件, 您是否支持它呢?

最近留言的朋友比较多,谢谢你们的支持,如果篇幅太长,留言困难的话,可以直接给我发电子邮件yetaai@gmail.com。短信(号码就在下面)也可以,这样可以让我知道支持我的人很多。我会认认真真把这件事情做好。一审败诉的话,我会上诉,二审败诉的话,我会尽我的力量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无论案子成败,我会把过程仔细记录下来,公布。

另外,有些网友反应图片看不到,请右键单击图片链接,一般有一个查看图片的右键菜单,您一定可以看到公证书的这些扫描件的 :)

需要帮助!您可以链接此文,电邮此文给您的朋友,让更多的人知道此案是对我 们 的极大的支持!甚至,您可以旁听法院的公审,我会在我的此博客中公布上 海法院 浦东新区分院的开庭通知。此案将于5月29日上午9:00开庭接法庭电话通知,开庭时间已延后,等待新传票,详细请看开庭时间的滚动更新。。地点是上 海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您可以携带您的身份证在开庭前十分钟到达法院门口。 如果有任何问题,请致电+86 135 6409 6137。 注意此手机号码为本案专设的 临时号码,请不要为其他事情呼叫它。

2007年2月28日,我发现我自己做的一个网站http://www.realcix.com/不能上了, 和国外的朋友一联系,发现他们都能上,设一个代理,也能上,大概是被电信封锁 了。很奇怪,这个网站是关于一个个人财务软件的,文件都是我亲手上载的,不可 能涉及黄色和不恰当的政治,我都不敢相信电信会封这样的东西。做了一个路由 跟踪,出问题的路由器是中国电信内部的。我是电信的宽带用户,于是给电信报了 一个故障。电话里来来回回很多次,差不多耗了 4个礼拜,他们大概做了一个内部 小调查,然后告诉我说,这个问题的原因是“非回复性原因”并且他们对我的问题不 可能做任何事情。真是不可思议。然后我要求他们提供一个正式的书面答复,回答 是没有!他们最多能通过电话对我进行告知。

其实我很早就听说中国的这个长城防火墙计划,据说还是思科做的总包,来自地球 上最民主的国家。我开始还以为,只是过滤一下黄色的东西,没想到现在。。。花 的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反过头来整得我没脾气。真是很不服气,我并没有机会参加 这个项目的决策过程,问到信息产业部,什么都不知,甚至在网上都查不到这个项 目的信息。我的很多朋友都劝我算了,和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掰手腕,我不够级 别!劝我另外注册一个域名,换个主机服务商。但这不是我的性格,何况,这事往 大了说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到民主问题。我愿意相信全世界人民的良 知,如果,我能就这个问题提起一个公益诉讼,争取到国际国内媒体和公众的支 持,我相信我不会输。

要打官司,就有很多技术问题,

  • 起诉谁。最终我定下来起诉中国电信,尽管我不知道它是不是长城防火墙的运营主 体,就算我知道谁在负责这个东西,我也很难起诉它。按照中国法律,必须是直接 的厉害关系才能起诉。我是中国电信的客户,问题路由器在其管理网段内,我只可 能先起诉它,否则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 起诉什么。说心里话,我想直接诉中国电信违反了我的信息获取权,知情权,可惜 现在中国宪法没有这一条规定。不信各位查一查就知道我说的对了。我只能诉电信 违反了它和我之间的服务合同。按照这个合同,中国电信必须在48小时内修复客户 的故障,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对客户进行告知。从情理上说,我认为我碰到的问题 就是中国电信的故障。
  • 证据。这个问题有多难,我心里可知道。好在我对电脑和网络还算得上一只三脚 猫。我通过上海浦东公证处,对于http: //www.realcix.com/的可访问性,被封锁 的情况,路由的情况都做了一个操作,屏幕拷贝成了公证书,大家可以看一下底下 的链接。又到浦东工商局调出中国电信(其子公司上海电信)的地址,给它发了一 个公证函。果然,电信并没有理睬我。自己认为,法庭公正的话,这些证据应该够 了。当然,公众和媒体的支持很重要。否则,法院很难公平处理此案。这些证据的取得花费了我两千人民币,一千是关于计算机操作的,一千是公正函件的价格。应该说我是幸运的,做公正那天,代理服务器整好可以用。老天大概也希望我举证成功吧!
  • 官司之外。希望这个官司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公益官司,中国的公民们能真正关心自 己的权利,不要太害怕去当出头鸟,一起呼吁把宪法给该了,增加保护公民知情权 的条款,并指定具体的信息访问保护法,例如,对电信这样的企业,不可滥用信息 监管,起码,当公民提出申请的时候,它有义务以法律承认的方式,例如纸头,传 真,正式网页等,告知被封锁的原因。重要的是,所有的中国公民们都拿全体公民 的事当自己的事,这事就好办了。有一件事,我真有点感触,我到处发邮件,找支 持,结果,还真的是一些老外再给我反馈,替我着急。中国人自己的反馈,嘿,还 真一个没有!没事,我相信会有的!!

下面是公正书的扫描件,

下面是公正书的扫描件,有些浏览器的图形显示可能只有一个小长方块,请 拷贝其链接,粘贴到地址栏,就可以看到对应的图像了。

  1. 第一页,公证过程文字描述,主要讲述公证的电脑操作和结果。
  2. 第二页,公证过程文字续
  3. 第三页,不设代理服务器时,浏览到一个中国电信的欺骗性网页。
  4. 第四页,这是设置代理服务器的屏幕拷贝。
  5. 第五页,被访问网站的真实页面。考虑一下wikipedia.org等著名站点也被封锁了,稍微夸张一点说,中国电信欺骗了十几亿人!!
  6. 第六页,被访问网站的路由报告显示故障路由器就在中国电信网络内部。

特别致谢Robert J. Chassell。本文的英译文得到了他 的巨大和无私的帮助。特别致谢Richard Stallman,没有他的支持,我可能早就 放弃了此案。感谢Bill Xu,他给予了本案关注,并提出了他的独特视角。Siren网友指出本文"权力"应该为"权利",现已更正。Wunl网友指出“现在社会只有进步和倒退,真和假之分.什么叫反动之类的东西?所谓反动之类的东西是单方面的观点”,我同意,故更改为“不恰当的政治”。

谢谢我的妻子和儿子,我知道你们会支持我通过法律保 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最后,感谢我国政府,她为今天的和平环境付出了巨大 的努力,没有这个环境,我不可能提起这个诉讼。

6 comments:

风竹子 said...

不管结果会是怎样,但至少让政府晓得 平民大众也绝对应该享有权利!

Anonymous said...

怎么不见动静了,有什么进展?

Unknown said...

完全支持博主的行为.不过,那个DIGG中文版此时此刻,我在美国无法访问.英文的digg却又不知该如何投票支持,并且digg似乎必须log in 或注册后才能发评论.希望博主能采取一个更有效的方式来广而告知.祝你顺利!

Chobond said...

JavaEye的那帮人理应这样,太激进就做不了程序了^^
他们也的确无辜,就好像我晚上下班回家没留神让黑社会扁了,第二天到工作单位去张贴反黑海报,结果单位被黑社会砸了。做程序的人本身就是很拜物质的,道德法律啥的还是找个社科论坛发表吧。
p.s.我需要考虑在blogger标题内加入"请以www.inblogs.net/****的方式访问此博客"的字样了

Yetaai said...

谢谢网友们的支持,如果哪位网友知道有什么很有效的方式刊登广告的话,报纸,电台最好了。请给我发电子邮件:
yetaai@gmail.com

PENGYCHAN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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